发布时间:2014-03-31     信息分类:首页信息 -> 通知公告
关于做好申请201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
根据川教外事函【2014】48号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 201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(以下简称“西部项目”)申请受理工作已开始。
一、重点支持领域
理工农医类优先支持的学科领域为:电子信息技术、装备制造、新能源、油气化工、生物医药、新材料、饮料食品、节能环保、现代农业、航空航天、汽车制造、现代生物等;文史哲管艺类优先支持的学科领域为:社会保障、金融、现代服务、公共管理、哲学社科、社会工作等。
二、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
高级研究学者:留学期限3-6个月;
访问学者:留学期限3-12个月(其中:个人自行联系派出的申请人留学期限须为6-12个月);
博士后:留学期限3-24个月.
三、申请条件及名额分配
(一)申请条件
1.申请人员须符合《2014年国家留学资金资助出国人员选拨简章》、《201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(含博士后研究)项目选派办法》及《201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/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》规定的申报条件。具体条件可在国家留学网上查阅http://www.csc.edu.cn/Chuguo/f1a79e14568a4cc8aaa6f99c9963efde.shtml。
2.曾于2009、2010、2011年录取,资助资格到期未派出,且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同意放弃录取资格者,不得申报本年度西部项目。
(二)申报名额分配
2014年度我校“西部项目”可申报名额:不超过3。为此,每个学院最多申报1名候选人。
四、选派办法及选派工作安排
(一)选派办法
为保证选派质量,今年将继续采取单位审核推荐、专家评审确定录取人员的选拔方式。
(二)选派工作安排
1.4月5日前:发布项目申报通知,接受咨询,布置项目选拔工作;
2.4月6日-4月14日:各申请人进行网上申报,审核网上报名信息,并于4月14日17:00前将申请人材料(一式三份)及《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》报至学院01114办公室,电子档发送至swjtujyrs@126.com
 
五、需特别注意的问题
1.2014年西部项目申请人须提前获得外方邀请函后方可申报,如无正式邀请函,应提供有接收意向的函件。项目录取信息将增加国外留学单位,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按照申请人提供的邀请函(或意向函)中的国外接收单位进行录取。一经录取,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和留学单位的申请。
2. 申请人外语水平条件参见“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、地方合作项目外语水平要求及说明”。
3.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不超过两年,2014年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将保留至20161231。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受理延长留学资格有效期的申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