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16-04-08     信息分类:首页信息 -> 通知公告
[转]关于开展设备家具类资产清查的通知(资产清查第1号)
校内各部门:
根据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要求,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从即日起组织开展设备家具类资产清查工作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设备家具类资产清查工作要求和目标
校内各部门应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领导,各部门的行政负责人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,对过程合规、合法和结果真实、完整性负责,为本单位清查材料签署意见并负全部责任。
各部门要做好动员,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清查工作,保证工作顺利完成。各部门要成立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组,配备清查人员专职开展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。各部门须对本单位管辖的设备家具类资产逐台(件)清查,做到账账、账实、账卡相符,填写盘点表并提交总结报告。
通过资产清查,查找发现问题,全面总结经验,认真分析原因,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,全面提升资产管理水平。
学校将通过此次资产清查,建立完善的资产数据系统,为资产配置、预算管理、收入分配、绩效考核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提供数据基础。
二、设备家具类资产清查范围
截止2015年12月31日的仪器设备、家具类固定资产。2016年1月1日至今,已处置的资产应还原到2015年12月31日的状态,计入清查范围。
三、设备家具类资产清查的工作安排
(一)二级单位自查(2016年4月6日至2016年4月20日)
1、各二级单位领取本单位的设备家具资产盘点表(包括电子稿和填报说明)(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电子稿发送至各资产管理员邮箱)。资产管理员打印本单位设备家具资产盘点表。
2、账物认领。各部门开展资产自查,资产领用人认领名下资产,自查资产状况。资产管理员可通过设备管理系统查看本单位设备具体情况。领用人可通过系统查看本人保管资产的具体情况(由于系统匹配原因,领用人查看的本人信息可能不完整。数据以盘点表和资产管理员查看到的数据为准)。
学校正在建设新的设备家具管理信息系统,在系统转换过程中,老系统中有部分领用人无法关联工资号,此部分应由资产管理员先补充工资号,核对姓名。
3、账物核实。根据账目,查看实物。
1)没有条码,补充条码,做到一物一标签。
2)核查账物不一致的条码(贴错的),重新打印粘贴。
4、填写盘点表。
资产保管人在纸质的盘点表上签字,填写现状信息(本人签字,现状、现存放地)。
1)账实相符。领用人在盘点表签字,补充资产现状和存放地点等信息。进口设备需填写《西南交通大学进口设备清查明细表》(附件7)。
2)有账无物。填写《西南交通大学设备家具固定资产损失申报表》(附件5),个人书面说明账实不符的原因。学校将按照《西南交通大学仪器设备及家具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附件4)的规定,要求责任人赔偿后,进行盘亏处理。
3)有物无帐(盘盈)
确认后,填写《西南交通大学设备家具固定资产盘盈申报表》(附件6)。
5、总结上报。
各二级单位于2016年4月20日前,将自查报告、盘点表、证明材料的书面(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)和电子版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设备家具科。
(二)学校复查(2016年4月21日开始)
学校将从2016年4月21日开始组织审计机构对各部门的自查结果进行逐一复查。
四、设备家具类资产清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联系人:邓元熙 倪呈君
联系电话:66367325 66366325
书面材料提交地址:犀浦校区综合楼107号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设备家具科
电子邮箱:123996162@qq.com
特此通知。
 
附件1:《西南交通大学设备家具清查和系统使用工作说明》
附件2:《设备家具资产清查总结报告提纲》
附件3:《设备家具资产盘点表》(详见发给各单位的邮件清单)
附件4:《西南交通大学仪器设备及家具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校长办公会审议稿)
附件5:《西南交通大学设备家具固定资产损失申报表》
附件6:《西南交通大学设备家具固定资产盘盈申报表》
附件7:《西南交通大学进口设备清查明细表》
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
2016年4月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