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核标准:请务必按照《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(修订)》(西交校人[2018]45 号)文件、《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启动二 O 一九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西交校人[2019]28 号)要求进行审核。
教职工在提出申请时,需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,如实填写申请材料,并慎重选择申报。一旦经所在二级单位在《拟评名册》中正式提交,则视为申请一次。尤其对选择“程序性评审”进行申请的教师,请务必实事求是,若未达到“学术业绩明显高于同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性评审的要求,或取得重大社会影响力成果”的,学校有权不对其代表性成果送外审,同时计算一次申报次数。